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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演唱会活动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1-6-8 9:44:19来源:行政部浏览人数:3027人
公司所属各党支部:
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,进一步深化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成果,活跃员工文化生活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,根据省工商联党组《关于在全省工商联系统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公司党委今年工作安排,公司党委研究决定“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演唱会活动”,具体活动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落实公司三年发展规划纲要,唱响共产党好、社会主义好、改革开放好、伟大祖国好、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,激励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继续深化改革,推动科学发展,为创建文明大禹、和谐大禹、平安大禹作出更大贡献。
二、活动安排
(一)组织领导
1、由公司党委牵头,公司成立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演唱会活动领导小组。
组 长:谈云波 余中平
副组长:闵国武 冯 林
成 员:孙仁成 胡 刚 武 辉 刘安宇 叶良茂
王华才 张永军 汪大斌 付琪辉 王明同
周运奎 李作斌 王占斌 李海东 解建林
汪建文 胡纯忠 王兰凯
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,具体负责组织和安排。
2、以各党支部牵头,工会等积极配合,公司所有分公司(单位)和机关各部门全体参加,围绕唱响共产党好、社会主义好、改革开放好、伟大祖国好、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,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唱红歌活动。
(二)红歌演唱会歌曲要求及演唱形式
1、演唱歌曲要求符合主题,具有时代性。以讴歌中国共产党红色历程,赞美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为主,具体歌曲不限;
2、演唱可以独唱、二重唱、小合唱和大合唱等形式。表演内容要丰富,具有观赏性,富有艺术性;
3、红歌演唱会采取集体会场演唱,分节目演唱形式进行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公司所属各党支部、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按照活动要求,精心组织;
2、以公司所属各分公司、部门为演唱单位。节目最少要有2个或2个以上,其中要有一个集体节目,并统一着装。节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;
3、各分公司、部门可以结合自身特点,开展丰富多彩的演唱活动,丰富员工生活。
四、活动时间
1、红歌演唱会时间拟定在6月底,具体时间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;
2、联系人:梁文利 电话:027-88926733。
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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