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6月9日,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第四届持股员工(员工、工会会员)第二次会议。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公司股东会和员工持股会股权改革方案》。
根据上述方案,请以下人员于2014年7月10日前持身份证、持股证到公司员工持股会办理全部股权回购事宜,逾期不办理的,将不再回购任何股权。
1、已经离开公司(退休、解除合同、死亡等)并持有公司股权(含持股会股权和自然人股东股权)的人员,
2、距法定退休时间五年之内(含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)的在职员工。
联系电话:88842792 联系人:刘会计
特此公告。
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