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所属各单位、直管项目部:
经董事会研究决定,聘任余中平同志任公司总经理;聘任汪炳生、华继阳、李长华、袁水斌、谈云波、雷建军、石裕友等同志任公司副总经理;聘任石裕友同志任总工程师(兼),胡伟同志任总会计师,刘克法同志任总经济师;聘任闵国武同志任总经理助理。
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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